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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风古韵”2024年上海市徐汇区青少年传统技艺 展示活动的通知

作者(来源): 2024-04-15 浏览量:337

各中小学校(含中职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指示。为展现徐汇区学校传统技艺教育成果,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青少年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与传承,赋予传统文化时代性、创新性和科学性。现组织开展“国风古韵—2024年上海市徐汇区青少年传统技艺展示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上海市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上海市徐汇区学生发展中心

二、活动目标

通过“会动手、善表达、能传承”创作完成具有传统技艺特色的艺术作品,讲述传统技艺学习的丰富经历与文化理解的活动形式,在青少年中进一步弘扬传统文化,传承优秀技艺,讲好中国故事,树立文化自信,培养大国工匠精神,厚植家国情怀。

三、活动时间

2024年4月—7月

参与对象

本区小学三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在校学生,包括中职校学生。

个人和团队均可报名(团队人数不超过6人,可采用共同完成作品制作、工作坊等形式申报)

五、组别设置

活动设“小学组”“中学组”

六、活动要求

(一)活动主题

·传统技艺+传承:必须运用具有明确中华优秀传统技艺制作的作品、非遗类作品等,作品材料不限(暂不包括音乐、舞蹈、器乐、书画、武术等表演类及针灸、推拿等非作品类技艺展示)。

·传统技艺+创新: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技艺结合现代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等新型创作形式,呈现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技艺创新的作品,作品材料、形式不限。

(二)平面作品不大于4K画纸大小;立体作品长、宽、高均不大于50厘米;视频类作品要求影像、声乐清晰,格式为MP4或MOV。

(三)展示作品需具有鲜明的传统文化特色以及非遗传习内容,反映出青少年的艺术审美能力、表现能力、劳动能力和创新精神等综合素养。

、资料递交要求

(一)各学校积极组织发动,每个学校交不多于6件的作品(含个人及团队),其中全国优秀文化艺术传承校、上海市艺术教育特色校、上海市非遗进校园优秀传习基地学校、徐汇区学生艺术团(书画项目、综合项目)必须报送作品;

(二)须由学校统一进行参赛报名;

(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四)本次比赛资料递交为电子稿(实物类作品请留存好),以“国风古韵+学校全称”命名文件夹,内附:

1.以“学校全称参赛汇总表”命名的学校参赛汇总表(详见附件1);

2.以“作品名+学生姓名+应用技艺类别”命名的作品文件夹,文件夹内附:

  (1)以“作品名+学生姓名+应用技艺类别”命名的作品报名表(详见附件2);

  (2)以“作品名+学生姓名+应用技艺类别”命名的文件夹,包含各角度照片3—5张,统一为JPG格式,像素在3000*2000左右;如视频类作品,采用横屏模式,格式为MP4或MOV。

注意:学校提交几份作品则在此学校文件夹内附上等同数量的作品文件夹。

(五)以学校为单位,将资料包进行打包压缩,于5月8日前将电子稿资料发送至xh_qszxcz@126.com邮箱,邮件主题:国风古韵+学校全称+小学组/中学组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老师   18016393827

九、奖项设置

活动将按组别分设区一、二、三等奖若干。评选优秀作品参加“国风古韵—2024年上海市青少年传统技艺展示活动”。

十、其他

(一)活动组织方对征集作品有权在相关公益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编印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二)如实物类作品,请在活动期间保存好作品实物。

(三)活动未尽事宜,由组织方讨论决定统一发布。

 

附件1:《学校参赛汇总表

附件2:《活动作品报名表》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组织方所有。

 

 

                        上海市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上海市徐汇区学生发展中心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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