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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市徐汇区第五届“长华杯”学生书法篆刻 比赛的通知

作者(来源): 2025-03-12 浏览量:165

各中小学(含中职校)及幼儿园: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要求,将美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各环节,彰显育人实效,实现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青少年创新潜能与创造活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展示徐汇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及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浓郁的爱国情感,于2025年3月—5月开展2025年徐汇区第五届“长华杯”学生书法篆刻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上海市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上海市徐汇区学生发展中心

 上海市园南中学

二、活动主题

届比赛以“童心绘海派 墨香传沪韵”为主题,传承和弘扬海派文化,增强学生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传承海派文化,书写精彩青春。

三、活动规则

(一)项目和组别

1.项目:书法/篆刻

2.组别: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

(二)规格

书法/篆刻:书体不限,作品尺寸35×138cm,对联请写在一张纸上。

(三)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2025年1月后学生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均为一名;每位作者在同一项目中不得重复参赛。

2.积极发动学生参与,在学校海选的基础上,每个学校可推荐的参赛作品具体数量见《上海市徐汇区第五届“长华杯”学生书法篆刻比赛学校推荐作品数量表》(见附件1)。

3.不符合规定尺幅的作品,或参加过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4.鼓励创作,书法和篆刻作品上不得代写题签和落款。代写作品一经发现,取消获奖资格、取消指导教师其当年和第二年的辅导参赛资格。

5.部分参赛学生将进行现场展示与测试(4月26日 暂定),参加的学生需凭学籍卡、电子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方法

1.由各学校组织学生报名和参赛,经学校选拔推荐的作品由指导教师于4月1日至4月9日期间登录“上海学生美术馆”微信公众号,上传学生作品(4月9日16:00平台关闭), 并将打印系统生成的二维码作品表格(学生须签名)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

2.各校在区规定收稿截止的时限内,完成学校收稿、推荐和送稿任务。

五、收稿要求

1.须由学校统一进行作品递交。

2.作品分组别按规格进行整理按作品二维码编号由小到大顺序依次平铺及送稿。

3.作品按规格要求递交原件,每张作品背面的右下角须贴好二维码作品表格。

4.交稿现场须递交学校汇总表纸质稿(附件2,盖章);有区学生书画艺术团的学校另需递交书画艺术团汇总表(附件3,盖章);九年一贯制学校需按组别进行汇总。

5.交稿现场须经当面审核确认后方可视为交稿完成。

六、收稿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收稿时间

2024年4月10日(周四)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5:30

2.收稿地点

上海市园南中学 (徐汇区百色路231号) 大多功能厅

3.联系人、联系电话

上海市园南中学               王老师     19145720636 

上海市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毛老师     13917298862  

七、奖项设置

1.作品分组别设区一、二、三等奖,评选优秀作品参加《2025年上海市学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比赛和展览》活动

2.学生作品获市级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市里将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八、其他事宜

1.学校负责核准学生详细信息(学校、学生姓名、年级、班级、作品名称、指导教师)、审核学生及学生作品指导老师的资格,并确保所有信息和上传信息一致。作品登记表需学生亲笔签名。

2.平台在4月1日前清空数据,请勿在4月1日前上传作品。

3.本赛事获奖情况将录入《普通高中学生体育卫生艺术科普国防综评数据报送系统》《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请各学校确保所有学生知晓。

4.获市、区级一等奖的作品不退稿,由上海学生美术馆、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收藏。

5.组织方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编印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附件1:《上海市徐汇区第五届“长华杯”学生书法篆刻比赛学校推荐作品数量表》

附件2:《上海市徐汇区第五届“长华杯”学生书法篆刻比赛学校汇总表》

附件3:《上海市徐汇区第五届“长华杯”学生书法篆刻比赛区学生书画艺术团汇总表》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组织方所有。

 

     上海市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上海市徐汇区学生发展中心

202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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