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返回上一页

关于开展2024年“阳光天使杯”上海市徐汇区学生艺术作品展的活动通知

作者(来源): 2024-09-20 浏览量:107

各中小学(含职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24年9月-12月将组织开展“2024年‘阳光天使杯’上海市徐汇区学生艺术作品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上海市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上海市徐汇区学生发展中心

 

二、活动主题

本届比赛以“为中国喝彩”为主题,迎接伟大祖国建国75周年,展现昂扬向上、文明高雅、充满活力的校园文化。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祖国、牢记使命,薪火相传、继往开来,在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中愉悦身心,彰显活力,健全人格,在艺术滋养浸润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艺术作品为载体,不断提升发现美、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三、活动规则

(一)项目和组别

1.项目:绘画、工艺美术两个项目

2.组别:小学组、中学组

(二)内容

表现健康、积极、向上的内容,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儿童特点。

(三)规格

1绘画项目:

画种不限、绘画材料不限,限平面表现形式;

国画:69×46cm或69×69cm;

版画:纸张为50×70cm,其中画面为4开;

其他画种均为4开(40×60cm)。

以上作品均无须装裱。

2.  工艺美术项目:

平面作品:4开(40×60cm);

立体作品:(长、宽、高)不超过30cm×30cm×50cm

冲印7寸(17.78×12.7cm)照片参加评选,照片为白色背景。

(四)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2024年1月后由学生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均为一名;每位作者在同一项目中不得重复参赛。

2.积极发动学生参与,在学校海选的基础上,每个学校可推荐的参展作品具体数量见《2024年“阳光天使杯”上海市徐汇区学生艺术作品展学校推荐作品数量表》(附件1,区级学书画艺术团团员可单列报名参加。

3.超过规定尺幅的或参加过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4.倡导写生和想象创作,谢绝临摹,严禁抄袭。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指导教师其当年和第二年的辅导参赛资格。

5.部分参赛学生将进行现场展示与测试(10月20日 暂定),参加的学生需凭学籍卡、电子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方式

 1.由各学校组织学生报名和参赛,经学校选拔推荐的作品由指导教师登录“上海学生美术馆”微信公众号,上传学生作品(10月9日18:00平台关闭),并将打印系统生成的二维码作品表格(学生须签名)贴在绘画作品原稿及工艺美术作品照片背面右下角。

2.各校在区规定收稿截止的时限内,完成学校收稿、推荐和绘画送稿(工艺美术作品送作品照片)工作。

 

五、收稿要求

1.须由学校统一进行作品的递交。

2.绘画作品按规格要求递交作品原件。每张作品背面的右下角须贴好二维码作品表格。

3.工艺美术作品按规格要求递交2至4张作品照片:

(1)一张照片用于展示作品,须拍摄作品全貌;

(2)其余照片用于检验规格,须用刻度尺平行贴于作品边缘,清晰展示作品实际的长、宽、高;

(3)每张照片背后须贴好二维码作品表格,表格大小不超过照片尺寸;

(4)每一件工艺作品的所有照片归为一组,夹子夹好;

(5)原作品须自行保留,后续按要求递交。

4.作品分项目、分组别按规格要求进行整理(按作品二维码编号由小到大顺序依次平铺)及送稿。

5.交稿现场须递交学校汇总表纸质稿(附件2,附件4,盖章);有区学生书画艺术团的学校另需递交书画艺术团汇总表(附件3,盖章);九年一贯制学校需按项目、组别进行汇总。

6.交作品现场须经当面审核确认后方可视为交作品完成。

 

六、收稿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收稿时间

中小学:2024年10月11日(周五) 9:00-11:30   13:00-15:00

2.收稿地点

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虹漕分中心 (虹漕南路308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绘画(小学组)      施老师  18917781506

绘画(中学组)      曹老师  13916241276

工艺美术(中小学)  张老师  13818467683

 

七、奖项设置

1.作品分项目和组别设区一、二、三等奖,评选优秀作品参加《2024年“阳光天使”上海市学生艺术作品展》活动。

2.学生作品获市级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市里将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八、其他事宜

1.学校负责核准学生详细信息(学校、学生姓名、年级、班级、作品名称、指导教师)、审核学生及学生作品指导老师的资格及递交数量。并确保所有信息和上传信息一致。

2. 指导教师需自行注册上传,不可相互代替其他教师上传。

3. 国画作品可托层宣纸,作品托后不留白边,不得超过规定尺寸。

4.获市、区级一等奖的作品不退稿,由上海学生美术馆、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收藏。

5. 组织方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编印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附件1: 2024年“阳光天使杯”上海市徐汇区学生艺术作品展学校推荐作品数量表

附件2: 2024年“阳光天使杯”上海市徐汇区学生艺术作品展(绘画作品)汇总表

附件3:2024年“阳光天使杯”上海市徐汇区学生艺术作品展区学生书画艺术团汇总表

附件4: 2024年“阳光天使杯”上海市徐汇区学生艺术作品展(工艺美术作品)汇总表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组织方所有。

 

                                        上海市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上海市徐汇区学生发展中心

2024年9月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