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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徐汇区学生艺术节(戏剧专场) 展示活动的通知

作者(来源): 2024-04-25 浏览量:60

各中、小学及职校:

   为深入贯彻《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戏剧的美育育人功能,以美育浸润学生,使学生在感受戏剧魅力的同时,树立理想、陶冶情操、提高修养,健康和谐地成长,并能展现区学校戏剧教育成果,特举办2024年上海市徐汇区学生艺术节(戏剧专场)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上海市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上海市徐汇区学生发展中心

 

二、活动对象

本区中、小学,职校在校学生

 

三、活动主题

戏剧润校园  少年心飞扬

 

四、活动内容

(一)戏剧系列专场展示

活动设“校园剧/课本剧专场”“朗诵专场”“戏曲(小戏)专场”,各专场分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

(二)戏剧系列培训活动

为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指导能力,提高节目质量,以讲座、工作坊、专题实践的形式开展徐汇区学校艺术教师戏剧指导创作系列培训。

戏剧周展演活动组织开展区学生戏剧联盟校戏剧团及部分小学三年级学生“戏剧进校园”戏剧周活动。

 

五、活动具体要求

(一)朗诵专场

通过朗诵这一喜闻乐见的艺术表现形式,培养学生树立健康的审美情趣,传递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心声。

1.文体不限,参赛节目须使用普通话。

2.每个参赛节目参赛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展示中若有音乐需自行准备和播放。

(二)校园剧/课本剧专场

鼓励广大师生挖掘发生在校园的、社区的、家庭的故事,创作排演富有时代气息、贴近学生生活、充满正能量的作品;作品形式包含课本剧、校园短剧、小品、歌舞剧、音乐剧等;鼓励广大师生结合语文经典课文进行课本剧的排演。

1.课本剧推荐篇目见附件2。

2.每个参赛节目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3.展示中若有音效需自行准备和播放。

(三)戏曲(小戏)专场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中国戏曲更是民族文化之瑰宝,鼓励学生了解中国戏曲知识、尝试排演戏曲剧目,在戏曲艺术中感受和传承中国文化的悠久历史和独特魅力。

1.每个节目人数为3人以上,不超过12人(含伴奏),表演时间3-12分钟。

2.演出剧种不限,剧目可选择经典名剧选段,也可创作改编。

3.展示中若有音乐需自行准备和播放。

 

六、报名要求及办法

1. 各校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至少选送2个优秀节目参加区级活动(其中朗诵节目每校必报);

2. 学校节目报送表(附件1)请于6月14日(周五)前,以电子稿形式发至xh_ysjy@126.com;邮件主题:戏剧专场+学校+节目1名字+节目2名字;纸质盖章件一式一份交寄至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910室 何老师。

 

七、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何老师  13761361378

 

八、时间安排

1. 4月份 ——5月份       戏剧系列培训

2. 6月26日(暂定)      开展各专场展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 7月初                 戏剧周展演

 

九、奖项设置

1. 按组别分设区一、二、三等奖若干。

2. 在区级活动的基础上,选拔、推荐优秀节目参加戏剧周以及市级各专场展示活动。

 

附件1:《2024年上海市徐汇区学生艺术节(戏剧专场)学校节目报送表》

附件2:《2024年上海市徐汇区学生艺术节戏剧专场-课本剧推荐篇目表》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组织方所有。

                    上海市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上海市徐汇区学生发展中心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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