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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徐汇区学生绘画摄影作品比赛和展览的通知

作者(来源): 2024-03-16 浏览量:1390

各中小学(含中职校)及幼儿园: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坚定文化自信,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源引,充分展示徐汇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及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浓郁的爱国情感,于2024年3月—5月开展“2024年上海市徐汇区学生绘画摄影作品比赛和展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上海市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上海市徐汇区学生发展中心

二、活动主题

本届比赛以“阳光下成长”为主题,展现昂扬向上、文明高雅、充满活力的校园文化。在艺术实践活动中提升学生的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在艺术滋养浸润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艺术作品为载体,不断提升发现美、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三、活动规则

(一)项目和组别

1.项目:绘画、摄影两个项目

2.组别:绘画分幼儿组、小学组、中学组三个组别。

摄影分小学组、中学组两个组别。

(二)规格

1.绘画项目

画种不限,绘画材料不限、限平面表现形式;

国画:69×69cm、69×46cm;

其他画种均为4开(40×60cm)。

2.摄影项目

①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每张照片冲印尺寸为14英寸(30.48cm×35.56cm)。

②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③原稿作品数码文件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兆,分辨率达到300dpi。

④平台上传数码照片文件要求:JPG格式,大小在2~3兆,摄影组照请合并于一个文件内。

(三)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2024年1月后由学生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均为一名;每位作者在同一项目中不得重复参赛。

2.积极发动学生参与,在学校海选的基础上,每个学校可推荐的参赛作品具体数量见《2024年上海市徐汇区学生绘画摄影作品比赛和展览学校推荐作品数量表》(见附件1)。

3.不符合规定尺幅的作品,或已参加过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4.倡导写生和想象创作,谢绝临摹,严禁盗用或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指导教师其当年和第二年的辅导参赛资格。

5.部分参赛学生将进行现场展示与测试(4月27日 暂定),参加的学生需凭学籍卡、电子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方法

1.由各学校组织学生报名和参赛,经学校选拔推荐的作品由指导教师于4月1日至4月12日期间登录“上海学生美术馆”微信公众号,上传学生作品(4月12日16:00平台关闭), 并将打印系统生成的二维码作品表格(学生须签名)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

2.各校在区规定收稿截止的时限内,完成学校收稿、推荐和送稿工作。

五、收稿要求

1.须由学校统一进行绘画及摄影作品的递交。

2.作品分项目、分组别按规格要求进行整理(按作品二维码编号由小到大顺序依次平铺)及送稿。

3.绘画作品按规格要求递交原件,摄影作品按规格要求递交照片。每张作品背面的右下角须贴好二维码作品表格(摄影组照注明顺序,并按顺序背面用美纹纸连接贴好)。

4.交稿现场须递交学校汇总表纸质稿(附件2,盖章);有区学生书画艺术团的学校另需递交书画艺术团汇总表(附件3,盖章);九年一贯制学校需按项目、组别进行汇总;

5.交稿现场须经当面审核确认后方可视为交稿完成。

六、收稿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收稿时间

2024年4月16日(周二) 9:00-11:30   13:00-15:00

2.收稿地点

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虹漕分中心 (虹漕南路308号)

3.联系人、联系电话

绘画(幼儿组)  倪老师  13761910325

绘画(小学组)  施老师  18917781506

绘画(中学组)  曹老师  13916241276  

摄影项目      程老师  17702184087

七、奖项设置

1.作品分项目、分组别设区一、二、三等奖,评选优秀作品参加《2024年上海市学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比赛和展览》活动。

2.学生作品获市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市里将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八、其他事宜

1.学校负责核准学生详细信息(学校、学生姓名、年级、班级、作品名称、指导教师)、审核学生及指导老师的资格,并确保所有信息和上传信息一致。递交作品不得超过规定数量。

2.平台在4月1日前清空数据,请勿在4月1日前上传作品。

3.本赛事获奖情况将录入《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请各学校确保所有学生知晓。

4.获市、区级一等奖的作品不退稿,由上海学生美术馆、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收藏。

5.本赛事将选送部分优秀作品参加上海市学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展赛国际板块 ——“友谊之路”致优作品工作坊。

6.组织方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编印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附件1:《2024年上海市徐汇区学生绘画摄影作品比赛和展览学校推荐作品数量表》

附件2:《2024年上海市徐汇区学生绘画摄影作品比赛与展览(绘画作品)学校汇总表》

附件3:《2024年上海市徐汇区学生绘画摄影作品比赛与展览(绘画作品)区学生书画艺术团汇总表》

附件4:《2024年上海市徐汇区学生绘画摄影作品比赛与展览(摄影作品)学校汇总表》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组织方所有。

 

 

 

                                      上海市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上海市徐汇区学生发展中心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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