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通知 返回上一页

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徐汇区学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比赛和展览的通知

作者(来源): 2022-03-18 浏览量:4869

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徐汇区学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

比赛和展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校:

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上海市中小学艺术工作管理办法》等要求,落实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开展“2022年上海市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摄影比赛和展览”各项工作,徐汇区拟定于2022年3-5月,在区内开展选拔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上海市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活动主题

本届比赛以“阳光下成长——‘双减’后的我们”为主题,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的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以艺术作品为载体,在“双减”背景下于丰富的学生艺术实践活动中,感受美、发现美、践行美。

三、活动规则

1.项目和组别

设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三个项目,分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三个组别。

2.规格

绘画:画种不限,绘画材料不限、限平面表现形式;

国画:69×69cm、69×46cm;

版画:纸张为50×70cm,其中画面为4开;

其他画种均为4开(40×60cm)。

书法/篆刻:书体不限,作品尺寸35×138cm(直幅);对联请写在一张纸上。

摄影: 单张照,尺寸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公众号报名提交数码作品:JPG格式,大小在2~3兆。)

3.要求

参赛作品须为2022年1月后由学生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均为一名;每位作者在绘画、书法的同一项目中不得重复参赛;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作品在选送市级比赛时每个组别不超过3件。

每校进行优秀作品选拔并按组别和项目推荐优秀作品各5—8张,艺术特色学校、相关艺术特色项目学校、区级艺术团推荐作品各8—15张。

超过规定尺幅的或参加过评奖和展出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一经发现将取消评审资格。书法和篆刻作品上不得代写题签和落款。(国画、书法、篆刻均需托层宣纸,去掉白边,仅留规定尺寸)

谢绝临摹,严禁抄袭。抄袭作品一经发现,通报批评,并取消指导教师其当年和第二年的辅导参赛资格。

四、参赛方法

1.本次比赛由徐汇区由各学校组织学生参赛,辅导教师登录“上海学生美术馆”微信公众号,上传学生作品,并将打印系统生成的二维码作品表格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作品集体送交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2.提交相关材料:

1)绘画、书法/篆刻作品原件;摄影作品冲印14寸照片。

2)各校参赛学生信息Excel纸质总表(学校盖章)。

3)不接受个人自行提交材料。

五、奖项设置

1.作品分项目和组别设一、二、三等奖。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选。

2.学生作品获市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市里将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所有获市一、二等奖的作品均不退稿,由上海学生美术馆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

3.“2022年上海市学生绘画书法作品展”将于2022年6-7月择期展出。

六、注意事项

1学校负责核准学生详细信息(学校、学生姓名、年级、班级、作品名称、辅导老师)、审核学生及学生作品辅导老师的参赛资格。并确保所有信息和上传信息一致。

2.辅导老师需自行注册上传,不可相互代替其他老师上传。

3.适时举办现场展示与测试活动,参加现场活动的学生需凭学籍卡、电子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报送时间、地点(暂定)

1.送稿时间:2022年4月19日(周二)上午9:00-11:00   下午1:00-3:00

2.送稿地点: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虹漕分中心(虹漕南路308号门卫处)

3.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64459190   

八、其他事宜

1. 本赛事获奖情况将录入《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请各学校确保所有中小学生知晓。

2. 市级比赛将选送部分优秀作品参加上海市学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展赛国际板块 ——“友谊之路”致优绘画作品展。

3.2022年徐汇区学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比赛和展览组委会保留对展赛活动的解释权。

4.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编印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5.因疫情防控要求,收稿时间及地点如做调整将另行通知。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组织方所有。

 

附件:《2022年上海市徐汇区学生绘画书法摄影作品展作品汇总表》

 

上海市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2022年3月


访问次数: